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2/12/03 |
公告日期: |
9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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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2內正0043 |
案 由: |
林委員將財、黃委員守高提「為台北縣政府於民國八十年間辦理五股鄉中興路四段都市計畫十二米道路用地,漏辦徵收台北縣五股鄉五股坑段五股坑小段六四∣一○、六九∣一○三地號等二筆土地,迄未督同五股鄉公所依法徵收或協議價購,以資救濟;另台北縣五股鄉公所於辦理本徵收案前置作業時,草率引用台灣省政府測量總隊尚未訂正之地籍藍晒圖,嗣後復未確實送請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圖校對,而台北縣政府於辦理徵收作業時,亦未確實審核相關計畫書圖文件,肇致漏辦徵收系爭地,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由。」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2000164內112次黃長崎案糾正案文.doc
092000164內112次黃長崎案糾正案文.pdf
092000164內112次黃長崎案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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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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