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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2/11/18
公告日期: 92/11/19
字  號: 092財正0041
案  由: 林委員將財提:台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設置無法令依據之「提昇環境品質工作大隊」未詳細評估員額需求,且外借情形嚴重,又有統籌款補助憑證製作不實等情事;工作大隊工作時間規定、差勤管理及督導作業不當;清潔獎金之核發作業有違法令規定;將經常性的清潔工作長期由工作大隊臨時人員擔任,並由臨時人員擔任中、小隊長帶隊,及由臨時人員擔任稽查隊員執行公務,均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2000147北縣環保局糾正案文.doc 092000147北縣環保局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