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2/10/22 |
公告日期: |
92/10/22
|
字 號: |
092內正0038 |
案 由: |
廖委員健男提「嘉義縣政府明知坐落嘉義市堀川段四之二五四地號等二十八筆縣有土地,屬﹃嘉義市都市計畫﹄第二十三號公園用地範圍︵現改編為第十八號公園用地︶,須留供日後開闢使用,竟於五十一年至五十六年間,陸續將之出售予私人,嚴重損害民眾權益及政府威信;又嘉義市政府於該市改制升格後,承接嘉義縣政府相關職權業務,二十餘年來卻未積處理本案,任令其長期延宕,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2000137陳詹靜子案糾正案文.doc
092000137陳詹靜子案糾正案文.pdf
|
調查報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