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1/07/02 公告日期: 91/07/03 字 號: 091內正0021 案 由: 黃委員勤鎮提﹁新竹縣政府於七十八年至八十五年間,就位於都市計畫北二高工程用地徵收範圍內拆遷戶,發給其於非都市土地上重建房屋建築及使用執照,明顯違反行政院七十六年核定房屋重建案之規定,致衍生後續用地變更編定紛擾,確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提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1000071內80糾正曾德福.doc 091000071內80糾正曾德福.pdf 091000071內80糾正曾德福.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