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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2/10/08
公告日期: 92/10/09
字  號: 092內正0036
案  由: 柯委員明謀提:「桃園縣政府興建北區綜合展示館事前,欠缺周妥之分析及規劃,影響該館開館之時程及管理,興建完成後未能注意管理及有效使用財產,及因地處偏遠且營運不佳,肇致封館,封館後,復未能謀得解決方案,肇致該館閒置迄今已逾五年,嚴重浪費政府資源,核有不當等情,爰依法提案糾正」。提請 討論案。︵糾正案文印附︶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2000133桃園綜合館糾正案文108.doc 092000133桃園綜合館糾正案文108.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