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1/10/18 |
公告日期: |
9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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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1教正0014 |
案 由: |
謝委員慶輝、林委員鉅鋃、黃委員勤鎮、李委員友吉提案:教育部未能善盡督導古物保管機構之古物保存維護業務,復未能確實掌握古物之現況,顯有未當;教育部未積極推動古物分級指定制度,亦未積極檢討古物分級指定實施要點之週延性,致文化資產保存法部份條文及古物分級指定實施要點形同具文;教育部未妥適處理國立台灣大學與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間有關卑南遺址出土文物保管及移轉問題;國立台灣大學未能建立卑南遺址出土文物相關清冊;國立台灣博物館之典藏管理欠佳,致標本未獲妥善安置;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復未善加督導;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未能妥善保存古籍,肇致有蟲蛀情形,均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提請討論。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1000118古物保存糾正案文.doc
091000118古物保存糾正案文.pdf
091000118古物保存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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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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