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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2/09/03
公告日期: 92/09/04
字  號: 092財正0031
案  由: 黃委員勤鎮、黃委員武次、謝委員慶輝提: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於大安溪(舊山線鐵路橋至白布帆橋)「砂石採取整體管理改善計畫」實施期間,未切實監督所屬,加強防範並積極查核,致各聯管公司乘機大量非法盜採砂石,數量高達六百一十八萬立方公尺,嚴重破壞河川自然生態、影響河道穩定及河川建造物安全;水利署於本案聯管計畫執行過程,僅對第三河川局所送資料作書面審查,未恪盡上級督導查核權責,且未審慎評估本案盜採砂石,對河防安全、生態環境、大安溪治理基本計畫河床高程及高灘地保護區,俱已嚴重破壞,即率爾指示第三河川局,將聯管公司所盜採,仍堆置於河川區域內之土石堆,逕予拍賣清除,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2000117三河局大安溪盜採糾正案文(上傳).doc 092000117三河局大安溪盜採糾正案文(上傳).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