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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2/07/02
公告日期: 92/07/03
字  號: 092財正0020
案  由: 黃委員煌雄、郭委員石吉、詹委員益彰提:行政院未能積極運作立法,坐令未依法律設置之機關單位,卻擁有年度預算之有違組織與預算體制之現象,持續經年;對於部分特別收入基金之分類歸屬及預算編列方式,與「預算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未合之情況,並未能妥為導正,均有失當;經濟部將原應收繳國庫之四合一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建築群,衍生收入,充當為推廣貿易基金之財源,與「國有財產法」及「貿易法」相關規定,顯有違誤,亦屬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2000090非營業循環基金糾正案文(上傳).doc 092000090非營業循環基金糾正案文(上傳).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