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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2/05/07
公告日期: 92/05/21
字  號: 092內正0017
案  由: 李委員伸一、詹委員益彰、黃委員煌雄提「台北市政府於﹃台北市行政區劃及里鄰編組自治條例通過施行﹄,僅以短期內無法重新劃分里的行政區域為由,即延後辦理第九屆里長選舉,並延長現任︵第八屆︶里長任期,率然改變與選民的政治契約,顯未具正當性;又匆促公告延後辦理台北市第九屆里長選舉,對於已投入大量人力與時間之里長候選人而言,並未充分維護渠等公法上信賴保護利益,顯有未當;另不服行政院﹃撤銷延期辦理里長選舉之決定﹄之行政處分,捨行政救濟程序而聲請釋憲,待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成解釋後,又因已達實際延選之目的,而未再提救濟爭訟程序,有違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之常規,而有造成不良示範之虞,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提請 討論案。︵糾正案文印附︶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2000068內三99次北市里長延選案糾正案文.doc 092000068內三99次北市里長延選案糾正案文.pdf 092000068內三99次北市里長延選案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