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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6/09/14
公告日期: 107/01/17
字  號: 106教正0010
案  由: 仉桂美委員、王美玉委員提:教育部明知國立臺灣大學郭○良教授發表之多篇論文涉有造假等違反學術倫理案,其中部分共同發表之論文直接涉及該校楊○池前校長,卻未主動進行查處作為,致使該校需另成立特別委員會調查,招致外界質疑該校自行調查程序及結果之公正性。且該部復怠未儘早完備學術倫理相關規範,迨至系爭學術倫理案發生後,始被動就相關事項予以明定。又,科技部認定郭○良教授造假之研究計畫既多達11個,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顯屬重大,自應逐案追扣其可歸責之相關補助費用,詎該部竟僅追回未及其計畫總經費5,302萬7千元3%之主持人費用,明顯與相關人員所獲國家補助經費及資源,不成比例,且該部迄未對相關涉案作者其他研究計畫一併徹查,消極怠慢甚明,洵難獲社會正面觀感,經核均顯有欠當,爰依法提案糾正。(106教正10)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6教正10-糾正案文-上網版.docx 106教正10-糾正案文-上網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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