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8/08/08 |
公告日期: |
10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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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8內正0026 |
案 由: |
王幼玲委員、王美玉委員、高涌誠委員提:新竹縣政府辦理「擬定新竹市親仁段二小段12地號等4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都市更新之過程,除捨棄行為時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有關地上物拆遷之程序規定外,更忽視其實踐「適足居住權」之公法上義務,率以「公法遁入私法」手段,而援引民法第767條物上請求權等規定訴請住居者拆屋還地及給付所謂不當得利,有違《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保障「適足居住權」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意旨,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文(上網).docx
糾正案文(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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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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