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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9/06/02
公告日期: 110/03/19
字  號: 109年劾字第24號
案  由: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王全中在職期間,未忖檢察官之職位尊嚴與榮譽,竟於其胞妹所涉之刑事訴訟中,以辯護人自居,積極參與相關程序,甚至為此多次表明檢察官身分,以及曾有「具狀聲請交付審判」之核屬執行律師職務情事,嚴重損害檢察官形象及司法公信,違反法官法第89條第1項前段準用同法第16條第5款、同條準用第18條第1項、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前段等規定,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10/10/01 110年度懲上字第1號 上訴駁回。
110/02/01 109年度懲字第8號 王全中罰款,其數額為任職時最後月俸給總額參個月。 110/10/08執行懲戒處分。
110/10/01 110年度懲上字第1號 上訴駁回。
本案文件: 109年劾字第2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 109年劾字第2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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