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13/05/14 公告日期: 113/05/27 字 號: 113年劾字第14號 案 由: 前駐菲律賓代表處大使徐佩勇於民國111年12月7日至112年3月22日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多次對該駐處菲籍雇員為具性意味之言行,令被害人有不舒服、沮喪、恐懼、憤怒、痛苦等感受,甚至因此長期失眠,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亦業經外交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決議性騷擾成立,核其性騷擾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國家及外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之規定,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本案文件: 113年劾字第1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3年5月14日劾字第14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3年劾字第1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