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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98/03/05
公告日期: 105/11/29
字  號: 098年劾字第7號
案  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前檢察官黃朝貴(現任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權分署檢察官)偵辦王大木等人被訴強盜等案件,未經詳實查明即以王大木無一定住居所為由逕行拘提,又對於案內重要證據未盡調查證據能事,率爾起訴,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7條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98/11/27 098年度鑑字第11570號 黃朝貴記過壹次 098/12/03執行處分
本案文件: 98-7黃朝貴彈劾案文(公布).doc 98-7黃朝貴彈劾案文(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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