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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5/12/08
公告日期: 105/12/08
字  號: 105年劾字第55號
案  由: 為國立武陵高級中學校長林清波擔任國立陽明高中校長期間,自101年3月至102年6月同時擔任有營業事實之北一教育科技諮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禁止公務員經營商業規定,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核有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6/01/20 106年度鑑字第13929號 林清波申誡。 106/2/3執行懲戒處分。
本案文件: 105--55--林清波--公懲會--公布版.doc 105--55--林清波--公懲會--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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