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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6/01/12
公告日期: 106/01/12
字  號: 106年劾字第6號
案  由: 前檢察官徐仕瑋於任職臺北及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期間,嚴重廢弛職務執行,致令案件稽延,嗣為免於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時遭到處分,企圖規避「辭職、調職檢察官未結案件報告表填寫注意事項」處分標準,將案件大量交予檢察事務官辦理,而濫用對檢察事務官之指揮權限,其未能勤慎執行職務以維護檢察官職位榮譽,並影響人民迅速接受偵查決定之訴訟權益,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6/06/26 106年度懲字第1號 徐仕瑋罰款,其數額為任職時最後月俸給總額叁個月。 106/7/3執行懲戒處分。
本案文件: 106劾06--徐仕瑋--司法院及公布版.docx 106劾06--徐仕瑋--司法院及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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