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舉案文 審議日期: 92/10/14 公告日期: 92/10/14 字 號: 092年糾字第3號 案 由: 國立沙鹿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長沈華海,將其私人支出之費用新台幣二十萬四千六百二十四元,以該校家長會經費報銷支應,又利用職權,指使承辦人變造家長會帳冊及收支憑證,已不足為該校師生之表率,實有急速處分予以調離校長職務之必要,爰依法提案糾舉。 機關復文: 本案文件: 092000003糾舉案92-03.doc 092000003糾舉案92-03.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