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10/04/14 |
公告日期: |
110/04/19
|
字 號: |
110司調0013 |
案 由: |
王美玉委員調查「據訴,為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於108年6月5日查獲其持有來源不明之物品,其向該監說明來源,該監卻未詳細查證,且事先預設問答,未當場依其陳述製作調查筆錄,即以違反留藏他人物品之規定,施以訓誡、停止接見3次、停止戶外活動5日處分,及扣除累進處遇分數4.5分,並同時註銷學籍,損及權益等情。究花蓮監獄於作成處分前,是否對陳情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均詳予調查?調查筆錄之製作過程有無瑕疵?處分之作成是否客觀、周延?陳情人因一次違規行為,受到處分、扣除累進處遇分數,及註銷學籍,有無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比例原則及不當聯結禁止原則等疑義,因關係監獄對收容人之管理處遇是否合法妥適,有無不當限制收容人自由,而違反憲法保障人權之精神,有進一步瞭解之必要案」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花蓮監獄收容人違規遭不當處分案(對外公布版).docx
花蓮監獄收容人違規遭不當處分案(對外公布版).pdf
|
其他案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