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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11/05/11
公告日期: 111/05/19
字  號: 111司調0012
案  由: 王美玉委員、葉大華委員調查「據訴,法務部矯正署所屬臺北少年觀護所,以『少年宜教不宜罰』、『情節輕微顯堪憫恕』等為由,對收容少年之欺凌、鬥毆及搖房等事件採行緩處罰機制,自108年2月至110年5月計緩懲罰741件,又於監獄行刑法修法後一年,才停止執行緩處罰;另據訴,有某地方法院交付觀察收容於桃園少年觀護所之少年,於收容期間遭同房少年以臉盆灌水霸凌及性霸凌事件。究相關少年觀護所收容少年發生欺凌、鬥毆及搖房事件情形如何?這類事件的通報、處理、辦理違規、輔導等處置機制各為何?對違規少年執行緩處罰是否合法?有無涉及掩蓋事件之發生?緩處罰是否足以達到讓收容少年知錯,以避免再犯?又為何突然停止執行?主管機關有無善盡監督之責?有無相關人員疏失?均有深入調查之必要案」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11司調0012_調查意見-北少觀緩處罰-1(05.13-1407修正版)(對外版)v-1_05.16.docx 111司調0012_調查意見-北少觀緩處罰-1(05.13-1407修正版)(對外版)v-1_05.16.pdf
其他案文: 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