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13/01/11 |
公告日期: |
11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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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3教調0001 |
案 由: |
紀惠容委員調查:據悉,1位外籍男性前於中國大陸某中學任教,因涉及多起性侵案及違反學校兒童保護政策,經校方解僱後,遭中國大陸驅逐出境,嗣入境我國並受僱於國內之教育單位。究我國對於遭他國驅逐出境者之入境審核機制為何?有否進行入境後之警示通報或相關安全管理?另目前我國各教育單位聘僱外籍師資之資格條件及審核方式為何?對於外籍教師曾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規定,如何進行查證及審核?有否建立不適任教師通報及查詢系統?事涉我國學童受教及健全身心發展之權利保障,實有深入調查之必要案調查報告。(113教調1)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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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本案文件: |
馬克老師-調查報告-公布版0215(上網公布).docx
馬克老師-調查報告-公布版0215(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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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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