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案 名: |
臺北縣部分河川巡防員涉貪污治罪條例案 |
審議日期: |
100/09/08 |
公告日期: |
100/09/08
|
字 號: |
100內調0092 |
案 由: |
黃委員武次調查,據訴:渠本為新北市政府(原臺北縣政府)水利局河川巡防駐衛警察隊員,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獲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為不起訴處分,另洩密罪嫌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諭知無罪;詎該局疑似未詳查事證,率認定渠與砂石業者過往甚密、未遵守工作分際等,予以解僱,嚴重損及權益等情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
其他案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