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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調查報告
案  名: 檢察官偵辦翁啟惠案件有無違失
審議日期: 109/04/15
公告日期: 110/04/17
字  號: 109司調0023
案  由: 王幼玲委員、蔡崇義委員調查「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認定浩鼎公司張念慈以3,000張浩鼎公司股票行賄翁啟惠,而翁啟惠基於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6年1月9日起訴,同年3月22日當庭變更起訴法條為刑度較重之「違背職務行收賄」。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於107年12月28日宣判翁啟惠無罪,檢方最後決定不上訴。本案檢察官是否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條第1項對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之規定?檢察官是否僅依「臆測」、「推論」起訴而違背客觀性原則?等,均有詳細了解之必要案。 」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2調查報告-審查後修正(公布版)2.docx 12調查報告-審查後修正(公布版)2.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