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案 名: |
軍備局第二Ο二廠溢領績效獎金案 |
審議日期: |
110/02/18 |
公告日期: |
1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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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0國調0001 |
案 由: |
王幼玲委員、蔡崇義委員、王麗珍委員調查:據悉,國軍少將朱○○於2015年擔任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廠長期間,得知該廠年度經費賸餘不如預期,未達營運績效獎金發放標準,故在自製「甲車自動滅火系統」尚未研發完成情況下,指示下屬工務長王○○上校、會計主任帥○○上校、林○○士官長,以自製產品取代外購產品納決以減少成本,藉此虛增賸餘,詐領績效獎金新臺幣(下同)2,788萬餘元,事後朱拿11萬餘元,帥拿7萬餘元,王拿9萬餘元,林拿4萬餘元。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朱等4名軍官。究竟實情如何?有無行政上糾錯究責之必要案調查報告。(110國調0001)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10國調1.docx
110國調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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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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