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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彈劾案文
案  名: 孫清泉違法失職案
審議日期: 110/10/06
公告日期: 110/10/08
字  號: 110年劾字第12號
案  由: 原臺北市政府體育處前處長孫清泉,為協助特定業者取得公園場地優先使用權及免除場地使用費之利益,與該業者在行政程序外為不當接觸,頻繁往來金錢,且濫用職權,對該業者提出之申請案,不顧所屬反對意見,11次逕行刪改簽呈或指示所屬予以核准,並以機關名義代該業者租借公園場地,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12/10/03 110年度澄字第9號 孫清泉撤職,並停止任用參年。 112/11/14執行懲戒處分。
112/10/03 110年度澄字第9號 孫清泉撤職,並停止任用參年。
本案文件: 110年劾字第1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10年劾字第1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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