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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3/12/08
公告日期: 105/12/05
字  號: 093內正0047
案  由: 呂委員溪木提「為台東縣政府辦理台東縣棒球村工程興建計畫,無視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對公園用地建蔽率之限制,不斷擴增興建規模,造成預算不足,影響整體計畫效能;主棒球場興建經費未經補助機關核列預算,逕編入年度預算執行,致以賒借支應;未經都市計畫變更即冒然違法核發副棒球場建築執照,又未經取得主棒球場建造執照,即違法發包與施工;且前置作業不週延,致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工程施工階段經審計部台灣省台東審計室查核有諸多缺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未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查明受補助地方政府提報之計畫實際執行進度及經費支用情形;且遲延訂定對地方政府補助計畫及預算執行管考規定,致無法有效對受補助機關辦理督考,均有嚴重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3000178內教71次陳建年弊案糾正案文(新版).doc 093000178內教71次陳建年弊案糾正案文(新版).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