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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調查報告
案  名: 國發基金投資如興、東貝案
審議日期: 112/01/04
公告日期: 112/01/12
字  號: 112財調0004
案  由: 張菊芳委員、賴振昌委員、王麗珍委員調查:據訴,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下稱國發基金)於108年1月審議通過,參與東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計投資新臺幣1億450萬元,占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83%,並獲選1席董事,該公司計劃將增資款用於MicroLED及MiniLED之研發。詎該公司108年度嚴重虧損、公司淨值轉為負數等事件,遭證券交易所公告停止買賣,於109年11月10日下市,距現金增資日,尚不到2年。國發基金以投資方式,協助該公司研發MicroLED及MiniLED之目標,似已無法達成,且其投資恐將全數認列損失。此外,國發基金於106年,參與如興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計投資新臺幣14.88億元,協助該公司併購香港玖地公司。詎嗣後傳出併購過程涉有弊端,如興公司負責人遭檢調以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移送法辦,該公司股價直直落,至110年10月25日,僅剩8.71元,國發基金之帳面投資損失已過半。國發基金投資東貝及如興2家公司,均蒙受慘重損失,究其於投資前,對於被投資公司之營運、財務狀況,以及相關投資風險,有無詳實審慎評估及審議?投資後有無落實監督管理?有無審酌被投資公司增資計畫是否可行,並監督其依約運用現金增資款?對於該等公司一連串重大事件,有無即時採取應變作為?該基金派任之董事代表,有無克盡職責?均有待調查釐清之必要案調查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本案文件: 國發基金投資如興、東貝案調查報告-決議版(對外).docx 國發基金投資如興、東貝案調查報告-決議版(對外).pdf
其他案文: 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