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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糾正案文
案  名: 南投清境地區水源不足案
審議日期:
公告日期: 93/12/23
字  號: 093財正0048
案  由: 林委員鉅鋃、黃委員勤鎮、謝委員慶輝所提︰經濟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未能積極辦理南投縣仁愛鄉「清境系統供水工程」,致當地民眾長期飽受缺水之苦,嚴重損害人民權益,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3000190清境地區自來水糾正案文.doc 093000190清境地區自來水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