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案 名: |
國人遭誘騙赴柬埔寨等境外求職工作陷困案。 |
審議日期: |
112/08/15 |
公告日期: |
11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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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2內正0017 |
案 由: |
葉大華委員、紀惠容委員提,外交部未能掌握國際情勢及意識到民眾遭誘騙至國外工作求助案件之嚴重性,復於111年3月間衍生與網紅BUMP爭議後,遲至111年5月起始將案件轉請相關單位協助處理,積極度及敏感度均明顯不足,且海外營救國人所需經費未符「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規定,使用率偏低且緩不濟急,延宕對海外國人救援工作時間;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發布破獲國人遭誘騙赴杜拜高薪打工案之新聞稿,卻未查證該影片之真實性及未落實去識別化,涉及違反偵查不公開規定,該新聞稿不但誤植影片地點,且影片中之被害人仍在柬埔寨受詐騙集團拘禁控制,致該名被害人遭中國籍雇主加重囚禁與虐待,遲至其付贖返國,經警方鑑定為人口販運被害人,並經醫師診斷有嚴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身心受創嚴重。然事後該署未提供該被害人相關輔導協助措施,也未究責相關違失人員,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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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尚未結案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文(柬埔寨案)委員會後修改上網全黑.docx
糾正案文(柬埔寨案)委員會後修改上網全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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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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