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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糾正案文
案  名: 醫療專用區未開發案
審議日期: 112/11/22
公告日期: 112/11/30
字  號: 112社正0008
案  由: 賴振昌委員、蕭自佑委員提,衛生福利部對於醫療機構申請符合醫療網計畫,經都市計畫機關辦理變更為醫療專用區之案件,除未持續督促開發,並未就醫療機構已釋出病床或廢止設立許可情事,善盡橫向連繫權責,通知都市計畫機關辦理檢討回復原使用分區,致部分案件仍維持醫療專用區閒置長達20餘年,有違政策推動之美意,並排擠其他醫療機構對於醫療專用區之申請,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醫療專區未開發(外網).docx 糾正案文醫療專區未開發(外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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