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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糾正案文
案  名: 台電公司執行「珠山電廠發電計畫」未盡職責案
審議日期: 98/07/09
公告日期: 105/12/16
字  號: 098財正0028
案  由: 杜委員善良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馬祖珠山電廠發電計畫,因主機廠房「過度設計」、未依核定邊坡比設計、A2-1標基樁工程變更設計頻繁、A2-2標發電區土建工程(房屋部分)發包後始進行主機廠房空間減量、A3-1標行政大樓設計時程控管不當……等可歸責因素,致投資總額由29.18億元暴增至51.80億元(增幅77.4%),計畫淨現值大幅滑落,工期由5年延長為8年,迄今未能完工等情,確有諸多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8財正0028.doc 098財正00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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