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案 名: |
精神疾病通報與列管追蹤輔導有無闕漏、違失案 |
審議日期: |
99/01/19 |
公告日期: |
9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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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9財正0002 |
案 由: |
尹委員祚芊、馬委員以工、沈委員美真提︰台北縣政府衛生局輕忽怠慢精神疾病防治業務,導致高居全國報載精神疾患事件之20%,顯見縱任轄區類似個案一再發生;又該局明知執行精神疾病通報、輔導、戒護就醫等相關計畫面臨諸多困境,卻未妥為謀求改善,肇生憾事連連等情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9000016精神病患通報及治療糾正案文--對外.doc
099000016精神病患通報及治療糾正案文--對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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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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