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案 名: |
石笱排水改善工程(花壇段)案 |
審議日期: |
101/05/02 |
公告日期: |
10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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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1財正0011 |
案 由: |
黃委員煌雄提:彰化縣政府辦理「石笱排水改善工程(花壇段)」,未依規定要求設計單位辦理地質鑽探與結構及水理分析,即審查通過設計成果,致施工中發生護岸坍塌情事;復未評估致災原因即要求廠商依原設計工法辦理修復,本工程共發生多達9次坍塌情事,修復經費需耗公帑7,500萬餘元,且迄今逾3年半仍未完成修復,影響防汛功能及交通安全甚鉅等,均核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1000066石笱排水改善工程(花壇段)糾正案文(定稿).doc
101000066石笱排水改善工程(花壇段)糾正案文(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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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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