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案 名: |
聘僱人員人事法制案 |
審議日期: |
103/11/13 |
公告日期: |
11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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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3教調0051 |
案 由: |
仉桂美委員、林雅鋒委員、包宗和委員調查︰據訴,陳訴人原為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聘用企劃師,聘期自10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惟於101年3月該局突然要求其改簽「僱用契約」,相關改僱程序涉有諸多違失;另我國現行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之人事法制是否健全等情,認有查究之必要乙案。(103教調51)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3教調51-上網-北府文化局聘僱人員案.doc
103教調51-上網-北府文化局聘僱人員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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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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