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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糾正案文
案  名: 南投縣福興段3筆國有土地疑遭違法占用案
審議日期: 113/11/06
公告日期: 113/11/20
字  號: 113財正0016
案  由: 林郁容委員、施錦芳委員提:南投市公所辦理該縣南投市福興段434地號國有土地都市計畫變更為社教用地後,未依規定申辦撥用及興建社區活動中心,任由私人於該筆土地上興建寺廟「三玄宮」及其他附屬建物;上開434地號及同段407-1、406-2地號等3筆國有土地自83年起遭私人興建大型違建,南投市公所明知卻未主動查報,任其長期違規使用,南投縣政府亦缺乏相關積極作為,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1132200089南投三玄宮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docx 1132200089南投三玄宮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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