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類  別: 調查報告
案  名: 宣玉華法官開庭態度不佳案
審議日期: 114/03/12
公告日期: 114/04/01
字  號: 114司調0013
案  由: 王幼玲委員、蔡崇義委員調查「據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宣玉華審理一件重度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權利遭侵害之案件時,疑未開庭,且未依法曉諭或依職權闡明讓當事人有機會答覆說明,就以顯無理由駁回。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敘明有五項法律上爭點,宣法官均未經闡明、調查或言詞辯論就駁回,有明顯瑕疵,故發回更審。嗣宣法官發函詢問當事人時疑漏列一項爭點,且疑未開準備程序庭,僅經言詞辯論約一小時即宣布辯論終結,又過程疑以不當態度斥責律師等情,攸關人民訴訟權利及對司法之信賴,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本案文件: 114司調0013_調查意見-臺北地院宣玉華法官案(公布版)-對外v.docx 114司調0013_調查意見-臺北地院宣玉華法官案(公布版)-對外v.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