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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3/08/04
公告日期: 93/08/12
字  號: 093內正0032
案  由: 李委員友吉提「嘉義市政府以八十六年六月十一日八六府工都字第四一七八五號簡便行文表核發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草率將坐落該市育人段六七六、六七七、六七八、六七九地號(屬「田」地目)及同地段六七五地號(屬「建」地目)之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誤載為﹃住宅區﹄,嗣遭土地所有權人持向該市地政事務所,申請將該等土地合併為﹃建﹄地目土地,嚴重戕害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之管制功能及公信力;又該府對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核發作業,全盤授權承辦人員一人決行核發,卻毫無相關複核、檢查等稽核監督機制,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3000122內126吳美菱訴案糾正案文(委員會通過版).doc 093000122內126吳美菱訴案糾正案文(委員會通過版).pdf 093000122內126吳美菱訴案糾正案文(委員會通過版).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