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2/02/25 |
公告日期: |
9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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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2交正0007 |
案 由: |
柯委員明謀、郭委員石吉提:為台南縣新營市公所辦理公三地下停車場規劃設計甄選作業,評選過程草率,且未依規定辦理評審作業,合約期程執行延宕,未能依約妥處;辦理公三停車場土建工程,未依規定預先取得土地使用權及建造執照即發包施工,嗣後又未積極協調地上物拆遷,執行公務不力,浪費公帑情事甚明;台南縣政府未能有效考核新營市公所執行計畫,難辭督導不週之責 ;辦理公三停車場規劃作業審查過程粗糙草率;對本院審計部審核公三停車場,查處情形因循寬假、推諉塞責,至為灼然,確有違失,爰予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糾正案文印附︶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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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200003692糾正7.doc
09200003692糾正7.pdf
09200003692糾正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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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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