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案 名: |
桃芝颱風來襲受困報案未獲救援致死 |
審議日期: |
91/01/16 |
公告日期: |
9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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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1內正0001 |
案 由: |
謝委員慶輝、尹委員士豪等二位委員提:民國九十年七月三十日桃芝颱風來襲,台中縣大雅鄉鄉民廖振成當日於返家途經台中市西屯區永安一巷時,因筏子溪溪水暴漲,無法通行,乃緊抱水泥柱等待救援,附近民眾一再報案求援,歷經數小時未見台中市消防隊員到場救援,致廖員被大水沖走溺斃事件,台中市災害應變中心調度人力未臻靈活,狀況研判欠佳,錯失第一時間及從最近地點搶救受困者之契機,緊急救援機制亟待加強;且救災機具設備不足,各救災單位缺乏聯繫溝通與協調,救災資源未能統合運用,無法達成搶救任務,相關主管機關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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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1000011內三71--桃芝--台中-糾正案.doc
091000011內三71--桃芝--台中-糾正案.pdf
091000011內三71--桃芝--台中-糾正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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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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