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案 名: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放任業者非法大量盜採砂石案 |
審議日期: |
92/09/03 |
公告日期: |
9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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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2財正0031 |
案 由: |
黃委員勤鎮、黃委員武次、謝委員慶輝提: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於大安溪(舊山線鐵路橋至白布帆橋)「砂石採取整體管理改善計畫」實施期間,未切實監督所屬,加強防範並積極查核,致各聯管公司乘機大量非法盜採砂石,數量高達六百一十八萬立方公尺,嚴重破壞河川自然生態、影響河道穩定及河川建造物安全;水利署於本案聯管計畫執行過程,僅對第三河川局所送資料作書面審查,未恪盡上級督導查核權責,且未審慎評估本案盜採砂石,對河防安全、生態環境、大安溪治理基本計畫河床高程及高灘地保護區,俱已嚴重破壞,即率爾指示第三河川局,將聯管公司所盜採,仍堆置於河川區域內之土石堆,逕予拍賣清除,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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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2000117三河局大安溪盜採糾正案文(上傳).doc
092000117三河局大安溪盜採糾正案文(上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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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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