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0/01/03 |
公告日期: |
9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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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0財正0001 |
案 由: |
黃委員守高、李委員友吉提:彰化縣政府平時未確實依法督導檢查所轄基層金融單位運鈔車安全防護設施,功能不彰;財政部為農會信用部業務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惟長期疏於監督基層金融機構運鈔車安全防護設備,且運鈔車多次發生遭劫事件後,仍僅以行文方式要求金融機構恪遵安全規定,而未能積極督導檢查以改進缺失,法規形同具文,實有違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農會之中央主管機關,未能即時建立重大偶突發事件之處理機制與獎懲標準,有欠周妥,爰依法提案糾正。提請討論。( 附件乙二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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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000005490財正001.doc
09000005490財正001.pdf
09000005490財正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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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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