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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0/01/16
公告日期: 90/05/03
字  號: 090交正0002
案  由: 柯委員明謀、呂委員溪木提:為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於辦理採購案時,未能善盡職責詳實審查廠商投標文件,致生事後投標文件真偽疑義;另於辦理無關行車安全之廁所配件等採購案時,未就功能效益務實考量市場供應現狀,動輒採限制性招標;又政府採購法自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施行有時,台鐵局及受託辦理採購案之經濟部第二辦公室,卻仍因循沿用以往有失公平合理之招標文件,且相關招標或決標公告資訊缺漏不明,亦與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有悖,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000004990交正002.doc 09000004990交正002.pdf 09000004990交正002.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