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案 名: 副主任李OO疑竄改新板橋車站水電工程初驗復檢結果案 審議日期: 92/01/21 公告日期: 92/01/24 字 號: 092交正0001 案 由: 詹委員益彰提: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辦理六五四標新板橋車站水電一期工程之初驗等作業,核有:未依規定程序辦理、擅改初驗複檢結果、缺失項目繁多、主管與現場監工溝通協調不良等情事,顯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糾正案文印附)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200002292交正01鐵路改建工程局新板橋站水電糾正案文.doc 09200002292交正01鐵路改建工程局新板橋站水電糾正案文.pdf 09200002292交正01鐵路改建工程局新板橋站水電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