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案 名: |
忠貞新村眷改案 |
審議日期: |
107/07/19 |
公告日期: |
11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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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國調0016 |
案 由: |
高鳳仙委員調查:據訴,桃園市「忠貞新村、貿易七村、篤行四村」於民國40年間即有原住戶居住,且有水電證明為憑,惟國防部疑未詳查,逕於85年將原住戶居住之土地核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總冊土地清冊,認該部105年10月17日國政眷服字第1050010261號函復內容涉有不實等情案調查報告。(107國調0016)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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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公布版)忠貞新村等眷改案(107國調16)恢復委員署名.doc
(公布版)忠貞新村等眷改案(107國調16)恢復委員署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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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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