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案 名: |
電腦工程師賴廷政再審無罪案 |
審議日期: |
108/05/15 |
公告日期: |
11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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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8司調0032 |
案 由: |
王美玉委員、仉桂美委員調查「據悉,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及法務部調查局15年前偵破一宗號稱史上最大規模的信用卡資料外洩案,法院認定財政部轉投資的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電腦工程師賴廷政竊取1百多萬筆信用卡交易資料售予偽卡集團,判決8月有期徒刑確定。賴廷政服刑後,4度聲請再審。再審法院認定測謊程序不符規定,不可採為證據;偽卡集團首腦黃姓男子等2名同案被告翻供指稱當初是被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員威逼利誘才指稱賴廷政收錢洩密,且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識人員亦證稱,91年案發當時賴廷政不可能擁有還原出其電腦中被格式化刪除之信用卡交易資料相關技術,而該等客戶資料亦與偽卡集團取得之客戶資料不符等為由,改判賴廷政無罪。賴廷政含冤15年,相關偵查審理程序有無瑕疵,尚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報告,提請 討論案。(員股)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工程師偽卡案調查報告公告(對外).doc
工程師偽卡案調查報告公告(對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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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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