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09月13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3/09/13 上午 10:36:36

公告糾正:外籍漁工在小卷捕撈季節結束後,在勞動契約所定期限內,無法收到契約所簽訂薪資,且捕撈季節結束後,被要求下船,簽下自願離職書,引進之代辦仲介業者及雇主不再提供食宿,仲介在這段期間內另為外籍漁工安排其他工作,又再次收取費用;另超過70位外籍漁工被2家仲介業者安置在同間房屋內,睡覺空間不足,食物亦是教會所提供,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未能即時發覺又無法調查真正原因,核有違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