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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11月13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3/11/13 下午 01:58:34

公告糾正南投縣南投市公所辦理該縣南投市福興段434地號國有土地都市計畫變更為社教用地後,未依規定申辦撥用及興建社區活動中心,又明知卻未主動查報上開434地號及同段407-1、406-2地號等3筆國有土地自83年起遭私人興建大型違建,任其長期違規使用;南投縣政府亦缺乏相關積極作為,均有重大違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