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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11月21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3/11/21 上午 11:31:14

公告糾正國立金門大學及金門縣政府。有關金門縣文化局為活化金門縣文化園區閒置設施,委託國立金門大學代辦該園區歷史民俗博物館後棟改裝工程,惟該校未覈實管控使用執照申辦作業,復未即時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又,金門縣政府辦理施工查核時即發現該改裝工程未依規定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卻未予列管追蹤,復又草率備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任令該學生宿舍違規使用長達10年,漠視公共安全,違失甚明。另,國立金門大學於110年9月歸還學生宿舍後,金門縣政府未積極與該校協商研謀改善措施,亦未積極補辦變更使用執照,致歷史民俗博物館後棟閒置至今,亦有怠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