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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12月17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3/12/17 上午 11:25:11

公告糾正「海委會長期以來既知小琉球環境承載量評估與海域生態息息相關,自可主動進行評估調查,以保護小琉球自然生態資源,避免海洋生態受到衝擊,惟該會未積極為之,反寄託於觀光主管機關所為之調查作為,任令小琉球周遭海域海洋生態及生物多樣性趨於惡化、劣化;且海委會自成立以來,均未積極掌握小琉球珊瑚礁生態系統變化情形,加以研訂適切保育措施,遲至110及111年方辦理珊瑚監測計畫及珊瑚移植復育措施。另鵬管處雖曾於107年進行小琉球環境承載量評估調查,惟該調查僅著重觀光旅遊發展,並未考量小琉球海洋生態等環境因素,迨至113年3月方重新辦理小琉球遊憩承載量評估委託服務之招標作業,且迄今仍未完成兼顧觀光發展及生態保育之遊憩承載量評估調查,致無法擬定經營管理計畫;鵬管處長期消極不作為,對於大量觀光客源源不斷赴小琉球旅遊完全束手無策,既無法限制交通船航班班次及限制遊客登島人數,復無法提出人流管制替代方案,觀光署作為鵬管處上級機關,亦難辭監督不力之咎,均核有違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