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糾正行政院及所屬人事行政總處、教育部,有關102年1月至113年2月間,全國計有簡任(或相當簡任)第十一職等以上公務員55人「違法赴陸」;又102年1月至112年12月間,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地方機關(構)、學校計有簡任(或相當簡任)第十職等以下公務員263人「違規赴陸」。行政院及所屬主管機關知悉公務員赴陸管理機制顯有闕漏,卻無有效應處作為,未能善盡宣導與監督責任,並懲處違失人員,確有違(怠)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