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糾正臺中市太平區東汴國民小學以無特教資源拒絕自閉症學生入學,致該生試讀近2週,其學籍仍留在原校;復該生導師未能理解自閉症學生身心發展及個別差異,該校亦怠未妥適協處,經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認定該校違反特殊教育法第22條規定,核有違失案。